根据工作需要,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宣传专干、书记员和协警,将派遣至临湘市人民法院工作。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一:宣传专干1名;
岗位二:书记员2名;
岗位三:协警1名,限男性;
岗位四:协警3名,限男性,源潭法庭、羊楼司法庭、忠防法庭各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复员军人报考协警岗位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报考条件
1.宣传专干岗位:具备较强的文字语言组织能力、文案撰写能力,有创新意识,热爱宣传工作;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熟悉办公及图片、视频剪辑等相关软件的使用;具有中文、新闻、美术、动漫设计相关专业,有新媒体运营经历、熟悉法院工作者优先。
2.书记员岗位: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
3.协警岗位:报考岗位四的要求居住地在相应法庭辖区。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米(含)以上。同等条件下,复员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白云汽车站旁)报名,联系电话:13874033603(黎经理)。
网上报名资料投递邮箱: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3874033603@139.com,邮件名称注明“招聘宣传专干(书记员/协警)报名+性别+姓名”,联系电话:13874033603(黎经理)。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9日。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红色2寸电子版照片(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13874033603@139.com,用于制作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请在临湘市人民法院网公告栏下载,用A4纸张正反打印(使用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报名人员按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宣传专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方面内容:
1.笔试(60分)。考察写作能力,根据给定材料写一篇文章,考察考生的写作、问题分析及价值观等综合能力。
2.面试(4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
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方面内容:
1.笔试(60分)。笔试包括听写录入测试和写作能力考试两部分。听写录入测试(40分),为电脑打字录入,主要测试考生文字、数据的听写录入能力。写作能力考试(20分),根据给定材料写一篇文章,考察考生的写作、问题分析及价值观等综合能力。
2.面试(4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
协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方面内容:
1.体能测试。参照《公务员体能测试达标通用标准》组织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症状,概由本人负责,与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100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折成考生总成绩,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入围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执行,体检费用正式录用后由用工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定。体检合格者需提交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的证明。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拟聘公示。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储备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作为派遣制储备人员,当各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七)试用、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因试用人员本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临湘市人民法院现有派遣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信息和情况;
2、招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者,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听劝阻,恣意扰乱考场秩序的参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临湘市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临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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